labaz 发表于 2012-9-5 10:33:38

回复 35# zine


我没说hit了就是杀人犯啊,我是说动手打了人别人就可以正当地杀了你。没说不许quit什么的,反正仇恨纪录在苦主这里,有本事别上线

labaz 发表于 2012-9-5 10:33:42

回复 35# zine


我没说hit了就是杀人犯啊,我是说动手打了人别人就可以正当地杀了你。没说不许quit什么的,反正仇恨纪录在苦主这里,有本事别上线

zine 发表于 2012-9-5 10:35:26

回复 32# hash


不清也一样,散毒打晕之后因为受害者还没挂,直接quit逍遥法外了。
总不能对玩家散毒就不让quit吧?

labaz 发表于 2012-9-5 10:36:37

我再举个例子吧,比如我在和dbr人打,电电突然过来对我一个缠,这个不是谋杀是什么,必死无疑了。记录时间很有必要,至少有合法正当报仇回来的机会了。

labaz 发表于 2012-9-5 10:37:44

本帖最后由 labaz 于 2012-9-5 10:39 AM 编辑

回复hash


不清也一样,散毒打晕之后因为受害者还没挂,直接quit逍遥法外了。
总不能对玩家散毒就不 ...
zine 发表于 2012-9-5 10:35 A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
没说不让quit啊,但是在受害人那里就有了一个合法报仇的凭证了,你要么别上线
仇恨系统是pk机制的基础,对,说成仇恨系统更贴切些

hash 发表于 2012-9-5 10:40:19

我觉得江湖不应该有这么多守则不许pfm不许偷不许怎么怎么

应该发生了命案后把杀人犯和受害人(目击者)送到官府去断案yct10.

可以自己提供log辩护

如果青天大老爷(刑部豆青天)几个法官(导师),陪审团(V)认定一方有罪就给他加个杀人犯mark,这时候再按江湖规矩报仇追杀不算pk

zine 发表于 2012-9-5 10:40:22

回复 40# labaz

这样是否正当防卫只要看双方pk豁免名单是否有对方,都有则再比较双方的记录时间谁的更早。

按你之前说的意思是只要有主动进攻的行为,都在对方身上记录?

hepat 发表于 2012-9-5 10:41:52

我觉得江湖不应该有这么多守则不许pfm不许偷不许怎么怎么

应该发生了命案后把杀人犯和受害人(目击者)送到 ...
hash 发表于 2012-9-5 02:40 A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
    不错
要是pk就提案
还可以打断各种机器人
预防全自动
lol

hash 发表于 2012-9-5 10:42:07

你们把代码写的越来越长我都替icer愁得慌

hepat 发表于 2012-9-5 10:43:05

我再举个例子吧,比如我在和dbr人打,电电突然过来对我一个缠,这个不是谋杀是什么,必死无疑了。记录时间很 ...
labaz 发表于 2012-9-5 02:36 A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你被缠中了
dbr也杀不了你
算啥谋杀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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