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baz
发表于 2012-9-5 10:33:38
回复 35# zine
我没说hit了就是杀人犯啊,我是说动手打了人别人就可以正当地杀了你。没说不许quit什么的,反正仇恨纪录在苦主这里,有本事别上线
labaz
发表于 2012-9-5 10:33:42
回复 35# zine
我没说hit了就是杀人犯啊,我是说动手打了人别人就可以正当地杀了你。没说不许quit什么的,反正仇恨纪录在苦主这里,有本事别上线
zine
发表于 2012-9-5 10:35:26
回复 32# hash
不清也一样,散毒打晕之后因为受害者还没挂,直接quit逍遥法外了。
总不能对玩家散毒就不让quit吧?
labaz
发表于 2012-9-5 10:36:37
我再举个例子吧,比如我在和dbr人打,电电突然过来对我一个缠,这个不是谋杀是什么,必死无疑了。记录时间很有必要,至少有合法正当报仇回来的机会了。
labaz
发表于 2012-9-5 10:37:44
本帖最后由 labaz 于 2012-9-5 10:39 AM 编辑
回复hash
不清也一样,散毒打晕之后因为受害者还没挂,直接quit逍遥法外了。
总不能对玩家散毒就不 ...
zine 发表于 2012-9-5 10:35 A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没说不让quit啊,但是在受害人那里就有了一个合法报仇的凭证了,你要么别上线
仇恨系统是pk机制的基础,对,说成仇恨系统更贴切些
hash
发表于 2012-9-5 10:40:19
我觉得江湖不应该有这么多守则不许pfm不许偷不许怎么怎么
应该发生了命案后把杀人犯和受害人(目击者)送到官府去断案yct10.
可以自己提供log辩护
如果青天大老爷(刑部豆青天)几个法官(导师),陪审团(V)认定一方有罪就给他加个杀人犯mark,这时候再按江湖规矩报仇追杀不算pk
zine
发表于 2012-9-5 10:40:22
回复 40# labaz
这样是否正当防卫只要看双方pk豁免名单是否有对方,都有则再比较双方的记录时间谁的更早。
按你之前说的意思是只要有主动进攻的行为,都在对方身上记录?
hepat
发表于 2012-9-5 10:41:52
我觉得江湖不应该有这么多守则不许pfm不许偷不许怎么怎么
应该发生了命案后把杀人犯和受害人(目击者)送到 ...
hash 发表于 2012-9-5 02:40 A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不错
要是pk就提案
还可以打断各种机器人
预防全自动
lol
hash
发表于 2012-9-5 10:42:07
你们把代码写的越来越长我都替icer愁得慌
hepat
发表于 2012-9-5 10:43:05
我再举个例子吧,比如我在和dbr人打,电电突然过来对我一个缠,这个不是谋杀是什么,必死无疑了。记录时间很 ...
labaz 发表于 2012-9-5 02:36 A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你被缠中了
dbr也杀不了你
算啥谋杀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