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大侠客行MUD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热搜: 新手 wiki 升级
123
返回列表 发新帖
楼主: ivanfox

玩家公会(新) 权利、义务、招员规程讨论拟定

[复制链接]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2-27 11:17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  yyahoo


    我觉得也就10来人吧
nol 发表于 2012-12-27 11:04 AM



    附议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27 11:22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ruoyu 于 2012-12-27 11:23 AM 编辑

10多人多了,效率容易低。建议7人,和十八大看齐。而且可以以星期几来做主要当值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27 11:2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12个人左右来算 2-3个新手(交叉门派2-3个) 3-5个中短(交叉门派大概5,6个) 4-6个精英(交叉门派大概10个)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27 11:26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27# ruoyu


    这些人跟人大一样 不开会没用的
    每次可以提一些整理后玩家的意见 然后大家讨论 然后转交巫师组看看可实现性 然后答复
    当然不能太贫了 如果2天开一次人大会 国家不乱套了。。。
   定期+重大更新或玩家反映比较大的急事
   人太少 不好把握每个部分的利益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27 11:3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29# nol


   哦,这样 子。跟我设想的不太一样。我设想的是那七个人作为一个整体(七个人当中有三个巫师和四个玩家),有最终决定权。而七个人中的每一个人有一票否决权的。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27 11:5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N个人N个想法…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2-27 11:51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  nol


   哦,这样 子。跟我设想的不太一样。我设想的是那七个人作为一个整体(七个人当中有三个 ...
ruoyu 发表于 2012-12-27 11:37 AM



    像罗马元老院,设几个常务委员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27 12:38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ruoyu的想法不太一样,不适合玩家工会,玩家工会只能适用于玩家,是作为wiz与玩家之间的沟通工具以及wiz的咨 ...
yyahoo 发表于 2012-12-27 12:27 PM



    是的。那玩家公会我基本没有异议和疑问了。那“常务委员会”这个的设立另开帖讨论。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2-27 13:42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ruoyu的想法不太一样,不适合玩家工会,玩家工会只能适用于玩家,是作为wiz与玩家之间的沟通工具以及wiz的咨 ...
yyahoo 发表于 2012-12-27 12:27 PM



    附议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发表于 2012-12-31 13:58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赞成用exp分段(如有些资深玩家不再涨exp的),我的建议:
1、在论坛上建立工会园地
2、目前的实名玩家在园地报名后成为首批工会成员
3、首批工会成员里每人可以推荐一个id,经另外两个首批会员举荐后成为工会会员
4、每五次活动(主要为推荐成员、举荐成员、投票表决等)统计一次,一次都没参与活动的会员自动取消会员资格,想再进由实名会员举荐。
5、涉及到游戏改变的提议,必须2/3会员通过后才可实施
    最好选出会长、建立奖惩办法,我没时间考虑了,其他人补充。chenfu,该你了>
北大侠客行Mud(pkuxkx.com),最好的中文Mud游戏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北大侠客行MUD ( 京ICP备16065414号-1 )

GMT+8, 2024-11-15 06:58 AM , Processed in 0.009822 second(s), 1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