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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庸小说看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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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22 11:55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金庸小说看人生

 

  吴霭仪

  第一辑 人生观

  天地尚无完体

  再说《倚天屠龙记》第二十回,张无忌练“乾坤大挪移”,有一十九句没练成。

  无忌对小昭说:“日盈缺,月满亏蚀,天地尚无完体。我何可人心不足,贪多务得?留下一十九句练之不成,那才是道理啊。”

  这道理很是。不强求,不执着做到百分之一百完美,接受自己能力所限。这个道理,对有兴趣钻研厨艺的人尤其有用。

  谁都知道,西式烹饪之中,各式酥皮是最难做的,牛油越高就越难控制。

  油酥皮的要诀是快而准,和面的阶段不要揉搓太多,以免牛油融化,牛油融化,做出来的饼皮便不酥了。初学的人,孜孜要和面阶段做得完美,搓来搓去,结果必然不成功。我的经验是,不必太注重和面是否完全均匀了有,七八成均匀使可以了,务求快,宁愿不完美,出来的效果反而更佳。

  做清蛋糕,最关键的阶段是把面粉、牛油混入打起的蛋白泡内,略为手重,蛋白泡压碎了,蛋糕便会变成硬硬的一块。初学的人,生怕达不到蛋白泡和面粉、牛油完全均匀混和的水准,往往花太多时间精神在这个阶段,结果反而无法做出既松且轻的蛋糕。其实成功秘诀跟做油酥皮一样:宁愿不及,不要过分。

  法国茶之中,一般认为最难把握的三种酱汁是做少律酱Mayonaise,伴芦笋的荷兰汁Holland和跟牛肉上的Bernaise。这三种酱汁有一个共通点,就是以牛油或橄榄油搅拌进蛋黄里成薄糊状。要成功制造这三大难汁,秘诀其实十分简单,就是把握蛋黄的温度,逐少把油搅拌进去,与其加足油的分量,不如细心注意蛋黄的吸收程度,宁愿不足,不要过分,否则整个酱汁就变成炒蛋状,不能上席了。

  下厨造饼点,手势宜轻不宜重,最紧要气定神闲。做人求学也是一样,不要事事求圆满。小时老师殷殷教诲,“将勤补拙”、“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”,错的,要让成功漫不经意地从窗口进来。

  刚不可久

  昔时看金庸小说描述高手相搏谓:“刚不可久,柔不能守”,历年一直不忘,一直感到这两句不知是源于什么经典或是金庸所作的话,很有意思。只是迹着经历不同,对这两句话体会也有所改变。

  年少气盛的时候,对“刚不可久”特别留意,视为警惕。气势如虹的攻击,的确有“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夕”的弱点,一轮冲锋之后,后劲不继,那么对方只消懂得避其锋头,你自己便会自动疲累,不攻自破。

  那时不大注意“柔不可守”这句,觉得浑不可解。

  但其实“柔不能守”的例子,才多得不可胜数。有些人主张圆滑、变通,“以柔制刚”,认为温和谅解的态度,才是无往不利,所得更多。谁知一以温和谅解保持友好关系开了头,以后要守便难了,没有原则的妥协,只是节节败退,最后无守可守,全盘放弃。眼见一步步陷入这境地的人,真是不少,“柔不能守”,也是极值得作为警惕的一句话。

  然而,近来这两句话再频频出现在脑海之中,意义又再有不同。什么“刚”、什么“柔”,不再着意,耳畔缭绕着的都是“久”、“守”两个字,好像说,刚也好,柔也好,最重要的是能够持久,能够一直紧守。

  我想,这多少跟工作的接触有点关系。近年接触的,多是记者、政坛人物、与政治有关的人与事。热心人士多得很,但眼见一批如潮水的来,又如潮水的退,再换过另一批如潮水涌来,却是没有多少是持久的,才十年的一个发展,已经没有多少人从头至尾在场经历,知道来龙去脉,因此在轻重久暂真假之间,有时就失了准绳,或者过分大惊小敝,太容易兴奋,也太容易失望。

  世人太注重见解派别,这是激进那是保守,这是过刚那是过柔,原来一切都不及坚持到底,不被淘汰出局或自动放弃出局那么重要。樱花盛故,一夜萎落,悲壮得令人感动,但广厦高楼的根基却是石块、水泥,一重一重地建筑起来。

  你既无心我便休

  《书剑恩仇录》第十三回,金笛秀才余鱼同单恋骆冰,心情悲苦,投奔荒郊古寺,日闲见殿堂上有壁画记载高僧出家始未,说道是因听了一句曲词而大彻大悟。

  这句曲词,就是“你既无心我便休”。

  这七字犹如当头棒喝,余鱼同细想自己对骆冰一见钟情,为她如痴如醉,为她魂牵梦萦,为她朝夕苦恼,但她对自己,何尝有一丝一毫的情意?她既无心,我便应休;她娇如花,皓如玉,于我又有什么相干?当下心意已决,剃度出家。

  爱一个人而毫无保留,那是理所当然的事。事事以她为重,处处为她设想,把她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自己退居第二;迁就她,接受她的一切弱点,人前人后维护她,不计较自己有什么损失,那是理所当然的,爱就是贞忠而包涵容忍的。

  爱一个而甘愿耐心等待,那是理所当然的。不催促她,不勉强她,不教她有丝毫压力,不让她有半点为难,她需要多少时间,就让她有多少时间;爱是不介意耐心等待。

  爱一个人直到不能爱下去。不能再爱下去,就该停止。

  不要悲愤,她没有义务要爱你;也无须万念俱灰,世上有那么多值得你爱的人,穷此一生也爱不尽。百步之内,岂无芳草,有用之身,难道无事可做?不要再想念,或想像假如她爱你——只要她爱你——生命会多圆满幸福。

  不要数过去的日子,重开新段落,全心投入新的承担,把自己珍贵的感情,交付与新的理想和愿望。

  或者你会爱另一个人;或者她亦是无心,但那有什么要紧?生命是向前的,在休止符与休止符之间,你已得益良多。不爱的人不会了解,而缠绵不休的人,最后会推动爱的能力。

  出世与入世

  金庸在我的《金庸小说的男子》小序中,对他小说里所表现的人生观有十分发人深省的总结。他说:“在武侠世界中,男子的责任和感情是‘仁义为先’。仁是对大众的疾苦怨屈充分关怀,义是竭尽全力做份所当为之事,引申出去便是‘为国为民,侠之大者’……

  “汉唐之后佛法和道家思想盛行,中国人的思想也为之一变,佛道的出世和儒墨的入世并行。中国一般知识分子年轻时积极关心世务和大众,以天下为己任,当在现实环境中碰得头破血流之后,有的仍然衣带渐宽终不悔,有的不免趋于遁世与消极;当然,也有不少人向现存秩序投降屈服,以换取权势、名利。”

  环顾今天出版的流行书籍,教人适应社会需求,在“现存秩序”之中争取成功的,占了绝大多数。流行小说的主题,大多数侧重描写现实、男男女女在现实的洪流中学会的求存之道,其中不乏对现实环境和现存秩序的抨击和申诉,但整体而言,还是倾向接受现实。从知识分子的责任和理想去谈人生态度,似乎早已过时了。金庸所说的“中国一般知识分子”,大概是指我年轻时、他年轻时的中国一般知识分子,这样的人,在今日恐怕已属少数的、较倾向传统思想的人。现时谈金庸小说里的人生观,很难避免地有一股恼人的荒谬感,至少,一股浓厚的怀旧伤感。在此,为我这样纵情于怀旧之中,我先向读者告罪了。

  在上述所引的文字之中,金庸提出了四种人生态度:首先分成“出世”与“入世”两大项,然后在“入世”一项之下,又分为在入世而屡受挫折之下仍“衣带渐宽终不悔”的、转而遁世的,以及向现实低头的三种。

  在金庸小说里,这四种人生态度之中最得不到重视的是第四种。

  本来,以仁义为先,奋斗了大半生的人,最后向现实屈服,并不是不值得探讨的主题。

  有些人的屈服是不得已而值得同情的,例如祖大寿的降清便是;有些人的屈服则只值得鄙视,因为他们所做的是甘为名利抛弃原则,像张召重为清廷作走狗便是。可能金庸在写武侠小说的初期还是个充满理想主义的知识份子,像袁承志那样,对屈服的人根本不屑一顾。入世两途

  差不多所有金庸小说都集中在一个人生观的两种结局:以天下为己任,在碰得头破血流之后,应飘然引退?还是应“杀身成仁、舍生取义”?郭靖、乔峰是杀身成仁的例子,其他的金庸主角如陈家洛、袁承志、张无忌,都是飘然引退的例子。

  两种选择之中,哪一种比较正确?金庸不讳言自己倾向飘然引退。他不是认为这比较正确,只是比较接近他个人的性格,不过,他也不认为这是一个较差的选择,因为追寻个性的自由,是有它积极、有意义的一面的。我有一位同事曾经说过:人,是有权向社会辞职的。

  “向社会辞职”,当然是入世之后而决定退出的一种态度。

  在金庸小说里,飘然引退的男主角,并没有造成甚么损害。陈家洛根本除了退出斗争之外再没有第二条路,袁承志和张无忌从头到尾都不是真正的领袖,他们的参与是形势造成,退出也是出于被动。金庸自己最喜爱的模范是范蠡,但范蠡不是“碰到头破血流”之后飘然引退,他是功成身退,越王复国,他的责任也完成了,他要“退休”,又有谁能反对?我们只能赞赏他不贪恋富贵,懂得急流勇退,更羡慕他能与心爱的人遁迹湖山,在淡泊中享其馀年。

  退隐还是鞠躬尽瘁、死而后已?在今天的香港,这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,而是最现实、最逼切的问题:九七当前,去还是留?去的不一定是自私,因为总要有人表达人类热爱自由这个讯息,去,也是一种行动的抗议。另一方面,留的也不一定是天真、乐观或愚蠢,甚至未必是过度浪漫地以天下为己任,有时一个人的性情,就是虽然明知有危险也不忍离开的。

  香港的去留问题比金庸小说的情境更加复杂,因为多了一层顾虑,就是去的人可能会打击别人的信心;另一个问题是,留的人以为自己会留下去,于是领导其他人走上留的路向,如果他自己忽然飘然引退,他是不是应该要对这些人负责?

  三种出世

  以天下为己任、社会责任心太重的人,弱点是过分认真,把一己的行为看得过于重要,也可以说,太过自我中心了。武侠小说是英雄主义的故事,英雄、领袖,在他们的时代和社会之中,或者有不可代替的地位,普通人是不是应以英雄的人生观为人生观,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。

  现代管理学的格言是:没有人是无可代替的。到最后,杀身成仁已不是对社会的责任,而是一种极端个人的、对道德完美的追求。“杀身成仁、舍生取义”,从个人的观点看,就是宁为玉碎、不为瓦全,与社会后果一点关系也没有。

  奇怪的是,从这个角度看,金庸最出世的一位英雄,跟“衣带渐宽终不悔”的最入世的英雄,本质上完全一样。我是指令狐冲这个从头到尾都对政治全无兴趣的人。他从头到尾拒绝做任何组织的领袖,勉为其难地暂时做一下恒山掌门,也做得一塌糊涂;他根本没有领导才能,根本完全没有想过以天下为己任。他看到各路人马怎样处心积虑要“一统江湖”,下意识的反应就是快点退出。他只愿意在琴、剑、投合的伴侣之间,与世无争地度过一生。

  然而,令狐冲是个天生的道德完美主义者,天生一副宁为玉碎、不为瓦全的脾性。他外表不修边幅,态度散漫不羁,但是在道德情操上,他绝对是个视最高标准为当然的人。

  令狐冲是金庸小说唯一的一个彻头彻尾出世的英雄,但金庸小说里,出世的人生观并不是一种,而是可以分为几个层次。“退隐”是一个层次,这包括了以天下为己任一番之后的退隐,和从未有过以天下为己任的退隐。第二个层次是佛、道思想的出世,其中佛与道又不互相同。

  道家式出世的代表人物有周伯通、小龙女;佛家式的出世,例子更加普遍,比如劝喻乔峰放弃报仇的智光大师,一举而渡萧远山、慕容博两人的无名老僧等等。

  第三种“出世”,是与佛、道都不相同的浪漫思想,就是《倚天屠龙记》里明教的信仰:“到头这一身,难逃那一日。受用了一朝,一朝便宜。百岁光阴,七十者稀。急急流年,滔滔逝水。”小龙女与周伯通

  照徐复观先生在《中国艺术精神》一书里所说,道家的人生态度,其中就是“艺术地人生”,即是说,以艺术精神看人生。艺术精神的要点是在于追求自然,追求个性的解放,发挥事物、个人的本质,在淋漓尽致的发挥中体验到快乐和达到美的境界。

  这个人生态度,与儒家重仁义的人生态度最彻底的分别,是在于以儒家的人生态度,一举一动都要顾及对社会的影响、发自做人的责任,但道家却完全不讲究“用”、“目的”、“责任”这些东西。为艺术而艺术,为生活而生活,为存在而存在,无拘无束,就是道家“出世”的人生观。

  我从徐先生的解说中,看到一动一静的两个体现这种人生态度的方式,动的以“游”为典型,而静的典型就是柔美的形象。在金庸的小说中,恰巧周伯通就代表了动的道家人生态度,而小龙女则代表了静的一面。

  周伯通视人世如一个大游乐场,他陆上玩厌了就到海上遨游,一个人双手互搏也可以大玩特玩。而小龙女不食人间烟火、不沾七情六欲的“艳极无双”,就如庄子所说的姑射仙子:“藐姑射之山,有神人居焉。肌肤若冰雪,绰约若处子。不食五谷,吸风饮露。乘云气,御飞龙,而游乎四海之外。”

  徐先生解释说,这是描写“柔静高深之美的精神的自由活动”。熟读金庸小说的读者会记得,在《倚天屠龙记》卷首,金庸就引了一首丘处机所作的词〈无俗念〉,说是赞誉小龙女的,其中就有“浑似姑射真人,天姿灵秀,意气殊高洁”的字句。

  《神雕侠侣》之中,周伯通与小龙女一见面便十分投合,但又全无瓜葛,因为他们是同一类极清淡的人。

  但完全出世的人生观,似乎无法成为金庸小说里的一个主流思想。它的作用,其实是烘托出“仁义为先”的入世人生观。杨过深恋小龙女,就如极入世的知识分子(如金庸),对放下一切社会责任而退隐,“且自逍遥没人管”的无限向往。

  慈悲为怀

  《神雕侠侣》第三十回,小龙女初会一灯大师,杨过感觉到,小龙女与一灯相互知心,是自己与小龙女从来没有的。金庸是不是说,佛、道对人生的看法相近,反而是与入世的儒、墨人生态度格格不入?我认为不是。

  一灯与小龙女心意相通之处,不过是在于看淡生死,但是他两人看淡生死的因由是截然不同的。小龙女是自幼受训练,摒绝情欲,除了杨过之外,从来对一切事物都感情极淡;除了杨过,她没有爱过、没有恨过、没有渴望过、没有失望过。一灯却是在经历过一切情欲爱恨之后,终于大彻大悟,从此看淡尘世一切、看淡生死。

  这个分别太重要了。一灯所代表的观念是先入世而后出世的,引导他出世的道路是他对人世间痛苦的了解,因此他的出世人生观之中,有很浓重的痛苦意识。可以说,他的出世是极致深情的出世。这个出世人生观的特质是慈悲心,驱使他去拯救在苦海及罪孽中沉沦而不自知的众生。

  慈悲心的另一种特质,就是舍己为人的精神:“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。”就是这种精神,这是小龙女或周伯通所代表的道家的出世人生观所无的。

  《天龙八部》第四十三回,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上,乔峰不忍百姓再受战争蹂躏,断然拒绝与慕容父子结盟,无名老僧便现身称赞他“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,当真是菩萨心肠”。其实,从金庸小说来看,以“出世”来形容佛家的人生观也许完全错误,出世与入世的分别,应在于是不是认为一个人应“独善其身”。

  滔滔逝水

  《倚天屠龙记》里的“明教”,有异于金庸小说其他魔教的地方是,它不只是一个帮会,而是在帮会组织之外更有一套精神信仰。

  第十一回提到明教“食菜事魔”和裸葬的规矩,并且解释裸葬的意义是每人出世时赤条条的来,离世时也当赤条条的去。

  第二十回,明教教徒为死难者诵往生经文,盘膝而坐,双手十指张开,举在胸前,作火焰飞腾之状,经文道:“焚我残躯,熊熊圣火,生亦何欢,死亦何苦?为善除恶,惟光明故,喜乐悲愁,皆归尘土。怜我世人,忧患实多!怜我世人,忧患实多!”

  第二十五回,金庸借杨逍解释,明教原是在唐朝时从波斯传入中国的“摩尼教”,就是因伸张教义“为善除恶”,变成往往与当权者作对,因而被朝廷禁得十分严厉,迫成地下组织,久而久之,便蒙上一层神秘色彩。

  明教的人生观既“入世”而又“出世”,其实准确一点,可说是有点基督教的other-worldly——“他世”意味。就是说,这个尘世是虚幻短暂的,而且充满痛苦和罪恶,我们在努力铲除罪恶和不平之馀,必须谨记人间就是这样的了,惟有到了另一个世界——“天堂”——才可以找到圆满的快乐。

  人世间是“涕泣之谷”,世人“忧患实多”,所以生亦何欢;度过死亡而至永生,所以死亦何苦。在世上受苦的义人其实不应自怨,反而是沉迷在虚幻的喜乐悲愁中的人值得可怜。

  不过,金庸的明教绝口不提另一个世界,当然也没有“天堂”、没有“永生”。金庸把明教的人生观建于极浪漫的诗的意念上。与明教有关的还有一首曲儿和两句诗,诗是波斯诗人峨默所造的,金庸让来自波斯的金花婆婆黛绮丝教给殷离,由殷离在茫茫大海中凄迷地唱出来。曲则没有说明出处。小昭在光明道中唱给无忌听,殷离又继续唱出来,金庸大概暗示都是韩夫人所教,但看内容,似乎更像中国诗人的曲子。

  两句诗是:“来如流水兮逝如风,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!”曲就是前面引述过的:“百岁光阴,七十者稀。急急流年,滔滔逝水。”两者感叹的,都是人生的短暂无常。一朝便宜“世情推物理,人生贵适意,想人间造物搬兴废。吉藏凶,凶藏吉。

  “富贵那能长富贵?日盈昃,月满亏蚀。地下东南,天高西北,天地尚无完体。

  “展放愁眉,休争闲气。今日容颜,老于昨日。古往今来,尽须如此,管他贤的愚的,贫的和富的。

  “到头这一身,难逃那一日。受用了一朝,一朝便宜。百岁光阴,七十者稀。急急流年,滔滔逝水。”

  这曲子与“来如流水兮逝如风,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!”又与“焚我残躯,熊熊圣火”

  经文的共通点,是感慨人生短暂无常,人生悲欢离合之不可期,本来悲观消极的味道很重。

  但是这个悲观消极的看法,却可以生出一个极积极的人生目标:“为善除恶,惟光明故”、“受用了一朝,一朝便宜”——一种为抱不平视死如归的精神。

  人生反正短暂,欢乐反正空虚,荣华富贵反正都要尽归尘土,活著反正充满愁苦,死又有甚么可怕呢?既然随时随地可以死,那么全力追求唯一值得追求的光明、自由,又有甚么要担忧?当然,理想未必可以达到,人生毕竟有限,人力毕竟薄弱,但是“受用了一朝,一朝便宜”,每一个在无惧地为光明而奋斗的日子,都是一个受用了的日子。人生虽然苦涩无比,也绝不是毫无意义。

  这种人生观非佛非道,也不属儒、墨,既而出世,亦复入世,超越凡间,也是深恋凡间,只是一种浪漫思想,也可以说是理论上的悲观与行动上的积极的混合体。我不能想像本著这种人生观的侠士会是一个甚么模样的人,会留下甚么事迹,可惜得很,金庸小说没有哪一个人物完全体现这种精神,虽然很多金庸人物都有一点点这个成分。

  也许,在动荡的时代,当一切最理智的计算都不能给我们任何满意答案的时候,我们便只剩下两种选择:忍气吞声以求宁静,或者追求理想而视死如归;要若无其事地效法周伯通与小龙女的太上忘情,那未免太勉人所难了。

  第二辑 处世篇

  信任

  每一次重阅程灵素为苗人凤治眼睛的情节,心中都会感动而又感慨。许多人都欣赏《雪山飞狐》里胡一刀和苗人凤的肝胆相照、识英雄重英雄,殊不知小小程灵素与苗人凤之间,亦可说是同样的互相信赖敬重。而令人既感动又感慨的,就是这样的信赖和敬重,竟然是没有做错,竟然得到对方百分之一百的回报。

  在这个世界上,尤其是现代功利社会,可以信赖的人何其少,信赖了一个人而被出卖的事何其多,以致每个人每日都活在谨慎为自己打算、小心提防过度轻信人的气氛中,实在不痛快之极,程灵素和苗人凤那样的故事,怎不令人羡慕而向往?

  苗人凤与胡斐素不相识,胡斐带来的这位“医生”,本领怎样、心肠怎样,他更不知道,只知她是旧对头的亲传弟子,但是她叫他“放松全身穴道”,任她施为,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照做,他这样信任程灵素,连胡斐也感到惊讶。

  程灵素对苗人凤必然十分佩服,第一因为他光明磊落,不愿别人不知就里而帮助了他,他一知道程灵素是毒手药王的弟子,马上告诉她他跟她师父的过节,以免她误医了师父的对头。然而,程灵素的宽容气度,绝对配得上苗人凤的光明磊落,她毫不动容,只告诉他毒手药王那时已是“无嗔”,过节不会放在心上。

  她知道疗伤的过程是危险而痛苦的,但是她问也不问就知道他会信任她,问也不问就知道他忍受得住七心海棠叶带来的剧痛,这就是她以相知回报他的信任。胡斐反而在这件事中成了第三者,他对苗人凤的了解不及程灵素对苗人凤的了解,他对程灵素的信任不及苗人凤对她的信任。

  显然,不是阅世越深的人就越不易信赖别人。有时处世的经验深了,反而更容易分辨出甚么人可以信任;本事越大,就越有资格信任别人;最后,越了解人生就越会看到,有时信任别人反而比处处提防别人更有智慧,即使偶因误信别人而遭受损失,到底还是值得的。

  强求与强记

  《笑傲江湖》第十回,风清扬向令狐冲传授“独孤九剑”,教训他其中要旨是一个“悟”字,而不是在于强记:“等到通晓了这九剑的剑意,则无所施而不可,便是将全部变化尽数忘记,也不相干,临敌之际,更是忘记得越乾净彻底,越不受原来剑法的拘束。”

  记得招式并不是不好,而是把重心放在强记招式之上,往往阻碍了领悟招式的精神。

  《倚天屠龙记》第二十四回,张三丰向张无忌传授太极剑,也是要他尽数忘记招式。金庸为读者解释:“要知张三丰传给他的乃是‘剑意’,而非‘剑招’,要他将所见到的剑招忘得半点不剩,才能得其神髓……倘若有一两招剑法忘不乾净,心有拘囿,剑法便不能纯。”

  记得跟导师学理则学,导师在黑板上把一题证出之后,问我们是不是都已明白了?随即抹去,就是说不要我们记著。若记得他的证明,可能不懂证法的原理,若忘记了他的证明而能再证出,那才是真的把握到原理。张三丰的“剑意”,就是较玄的原理吧。我这十多年中,遇到过不少爱好哲学的年轻人,他们有些十分用功,拼命强记,结果真的是“心有拘囿”,大受原来学说文字的拘束,真意反而完全错过,越是努力,所受缚束越深,令人深感可惜。

  “招式”是不是“尽数忘记”并不重要,重要是把握到神髓,可能起初要用心于“尽数忘记”,后来便忘记与不忘记也不相干了。在这方面,风清扬所说的道理,又要比金庸在《倚天》的解释高明。任何人学习都有阶段,不可强求。强求记得与强求忘记都不可,特别不应勉强自己到更“高深”的阶段。

  我认为无论写作、处世或武功,最高境界都是由华丽巧妙进入平淡,但是由简入繁往往是由繁入简的必经之道,“反璞归真”,不是强求可得的。

  《倚天》第二十回,张无忌修练“乾坤大挪移”至第七层,最后的一十九句,试了数次,总有阻碍,他就不练了。金庸以此印证“知足不辱”,我不主张知足,但更不赞成强求。

  勇于认错

  有一种行为,在金庸小说里一直得到最高钦敬,那就是勇于认错、诚心忏悔、坚决补偿。

  俗语有云:人谁无过?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《倚天屠龙记》的谢逊,一生杀人无数,后来被擒,囚在少林寺的林间地下囚室,日夕听高僧颂经,终于觉悟,决意不抵抗仇家向他报仇。虽然义子无忌及明教教众有足够力量救他出去,但是他自废武功,甘心领受前来报仇的人一个个对他加以侮辱,偿还了他的债之后,才剃度出家。

  他的仇家之中,有一个叫太虚子的道人,对谢逊的行为十分佩服,深感惭愧,为了表示敬意,他自断长剑,向谢逊行礼而去。

  做错了事,伤害了别人,光是承认错误或道歉是不够的,必须尽力弥补,方能算是诚意。当然,有时尽力弥补也未必可以完全弥补过错,而且,最重要的是,自己尽力弥补的,是错事对别人造成的损害,不是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印象。人家敬佩也好、不原谅也好,也是要尽力。

  《鹿鼎记》第四十一回,华山派辈分极高的“神拳无敌”归辛树、归二娘,误听吴三桂诱骗,以为吴六奇是大汉奸,于是把他杀掉。

  经陈近南指出,他们才知道吴六奇“身在曹营心在汉”,其实是天地会香主,手握广东兵权,只等伺机起义。当下,归辛树懊丧无比,知道“杀错人了!”归二娘也是同时叫道:

  “杀错人了!”夺过刀刃,即时便要自杀为吴六奇抵命。她心意极诚,陈近南险些救她不及。

  自杀不成,归氏夫妇随即改变主意,要到大内刺杀康熙皇帝,那就不但是为吴六奇抵命,也是向天地会将功抵罪的意思了。行刺皇帝,全身而退的机会极微,他们的用意,自是以一死擦洗污名。

  上述两个例子之中,谢逊忏悔的意味浓厚得多了。虽然他和归氏夫妇都是决心补过、一死无悔,但是归氏夫妇的出发点有太大成分出于自傲,为了保全自己的一世英名,这种认错,有点宁愿死了也不让人非议的味道。

  《天龙八部》第四十二回,少林寺方丈玄慈当众承认当年与叶二娘私通,随即当众受刑,是另一个令读者印象深刻的“勇于认错”的例子。但玄慈的行为虽然令人感动,动机却远不如谢逊的真诚,反而有一点像归氏夫妇那样,著眼点仍是在恢复声誉,只不过玄慈所维护的不是一己的声誉,而是少林寺的声誉,不是出于自私或自我中心。

  在场的人,对玄慈也是肃然起敬。金庸描写得更清楚:

  “众雄初闻虚竹之父竟是少林寺方丈玄慈,人人均觉他不守清规,大有鄙夷之意,待见他坦然当众受刑,以维护少林寺的清誉,这等大勇实非常人所能,都想他受此重刑,也可抵偿一时失足了。万不料他受刑之后,随即自绝经脉。本来一死之后,一了百了,他既早萌死志,这二百杖之辱原可免去,但他定要先行忍辱受杖,以维护少林寺的清誉,然后再死,实是英雄好汉的行迳。群雄心敬他的为人,不少人走到玄慈的遗体之前,躬身下拜。”

  不是我故意挑剔,玄慈为人其实不算得多勇敢可敬,他是被萧远山再三逼问,才迫得承认与叶二娘的关系的。不过,不愿当众承认这样的过去,亦是人之常情;而且,他不愿当众承认,可能也是为了叶二娘的缘故。既然承认了,就承担到底,全不躲避应受之辱,那还是难得的。

  但这些勇于认错的例子,既使我佩服这些认错的人,另一方面,也使我对认错需要无比勇气感到不安。一个社会越重面子,认错的社会代价就越大;把个人的面子、名誉看得越重要,认错就需要更大的勇气。要是处于权威地位,或者自以为、被以为是处于权威地位,那么认错就几乎比死还难了。

  不能错、不能认错,这样的人生和社会压力多么大。

  我觉得,要活得健康,学习进步得快,“勇于认错”是远远不够的。错了便承认,要是最自然之举才是。如果“人谁无过”,我有过又为什么需要有极大勇气才能承认?

  不是不赞成人爱惜名声,而是希望人更重实际,无须把形象看得那么重要。

  旁敲侧击

  《鹿鼎记》倒不只教人使乖行骗的,也有教人对别人好的地方。

  第十回,韦小宝到康亲王府里作客,康亲王手下的神照上人卖弄武功,打落了吴应熊十六名随从的帽子,并且取笑羞辱他们。韦小宝见他们强忍怒火不说话,心中过意不去,于是一面美言称赞,一面亲自将帽子一顶顶拾起,让他们重新戴上,又叫人马上出去买十六顶新帽相赠,使他们挣回面子,心里比较好过。果然,十六名随从怒火消散,人人从心里感激出来。

  知道别人心中难过而设法加以安慰,这当然是好的,但怎样做好人也讲究心思学问,尤其是牵涉到敏感的面子问题,如果处理得不够技巧,往往会把事情弄得更糟。

  韦小宝第一是机灵,看得出别人不高兴;第二是明白情势,神照是康亲王请来的武师,康亲王若向吴应熊道歉,便会令神照当众没脸,韦小宝既是中立,又是大有身份的贵宾,由他出面,最适合不过;第三他说话得体,他对十六人恭敬,就使他们面上有光了。

  金庸小说大凡触及待人接物,都十分著重为人留馀地、保全面子。在韦小宝这个例子,金庸强调这非关做好人,而是对人不留馀地,后患必大;但其实有没有后患,金庸都是主张要为人留馀地的。

  《侠客行》第十回,阿绣教石破天使“旁敲侧击”,她说:“大哥,武林人士大都甚是好名。一个成名人物给你打伤了,倒也没什么,但如败在你的手下,他往往比死还要难过。

  因此比武较量之时,最好给人留有馀地。”

  后来,石破天在凌霄城与阿绣的父亲白万剑比武,果然用上了这招“旁敲侧击”,替他留了馀地,保全面子。

  替人留馀地,得饶人处且饶人,若为的是不忍见人伤心难过,自然是美德;但即使为了避免令人怨愤,招致后患,或者为了得到别人好感,与自己交朋友,也不是坏事。为己为人,金庸都认为顾全别人的自尊心是好事,但这不是与生俱来、凭本能便可做到,而是要学习的一门技巧。

  钱老板送猪

  《鹿鼎记》第十二回,钱老板送活猪一只给韦小宝。韦小宝先是不解,随即悟到其中道理,他想:「第一次在一口死猪中藏了个活人进宫,第二次倘若再送死猪进宫,不免引人怀疑,索性送一口活猪进来,让它在御膳房中喂著,甚么花样也没有。就算本来有人怀疑,那也疑心尽去了。对,要使乖骗人,不但事先要想得周到,事后一有机会,再得补补漏洞。」

  金庸教人怎样使乖骗人才算是尽善尽美,真是罪过罪过。藉小说宣扬中国传统道德观念,应当教人老实诚恳才是,怎能教人使乖骗人?不过,既然教人,不妨就索性摊开讨论,金庸教得对不对?

  我认为大大不对,这样子做非常危险。我看过姬利丝蒂.雅嘉莎侦探小说无数(金庸也是),这些侦探小说都教训我们:最忌补漏。一件设计得天衣无缝的谋杀案,怎么竟然露出破绽?就是凶手害怕有漏洞,所以找机会补漏,一补漏就被人捉个正著了。

  依我之意,要使乖骗人,当然最好事先想得周到,既然周到,事后就不要画蛇添足,补甚么漏了。不然,本来没有人怀疑,现在也怀疑起来:这钱老板为甚么与桂公公过往频密,死猪活猪一口口送来?

  万一事先想得不够周到,真的有了漏洞,那也未必适宜找机会补漏,必须权衡轻重,补漏是否值得。因为人是善忘的,一件事过去了便被淡忘,何必又提醒他?而且现实生活之中,根本充满没有解释、没有道理的故事,根本没有人事事求有合理解释,如今偏偏把其中一件事弄得十分清楚,不是分外引人注目吗?这就叫做「欲盖弥彰」。

  第三辑 人情篇

  天真与世故

  人情世故、圆熟的处世手法,在金庸小说里显然极受重视。

  《鹿鼎记》特意以中国人社会的人情世故为主题,有褒有贬,但是在其他小说里,人情世故也经常得到著意描写。不凡的主角,可能以纯真、良善、有理想、不为俗礼拘束而受到读者喜欢,但以一个普通的成年人来说,有涵养、明事理、懂得人情世故,在金庸的潜意识里,可能是更重要的优点。

  在《侠客行》里,天真的石破天(“狗杂种”)与世故的石清恰成对比,但显然金庸笔下的石清绝不是韦小宝一流,描写他的世故,绝对是旨在使读者对他更加敬服。

  怎样才称得上深谙人情世故呢?最基本的层次,就是知道习俗成规,甚么是别人所避忌的、甚么是别人所重视的。

  第二个层次,就是怎样顾全这些江湖规矩和常人心理,但要真正谈得上懂人情世故,必须有本领利用这些俗礼及人之常情,在最不利的情势里,达到圆满的效果。单是赢了别人,不算懂得人情世故,一味认输也不算懂得人情世故,要达到自己目标而不伤别人的面子,那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。

  比方石清在《侠客行》第一章与周牧、金刀寨主安奉日等人交手,便显出他这方面的本领。他明知周牧等人在侯监集上杀了吴道通,取得一包可能是玄铁令的物事,但却明知故问,先向他打听这个人。周牧推得一乾二净,石清见他恃著人多势众,便“请”他到树林中私下讨论。周牧自然不愿,但石清的“请”是暗中用了武力的。

  他怎知周牧不会叫嚷出来呢?就是因为算准了他爱面子,不愿意别人知道他受制于人。

  一到树林里,石清便毫不客气,三两下功夫,把周牧从吴道通身上得来的物事抢去。

  为了顾全面子,是人情世故的第一课。对于地位比周牧更高、武功比周牧更强的安奉日,石清更加客气,一面要打赢他,一面要表面上不让人家看出来,目标就是不但要大获全胜,同时也要安奉日输了还要佩服他高明、得体、大方。一役下来,石清反而多了一个心悦诚服的朋友,这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!

  要做到人情世故,当然要知道几时手下容情。天真良善的人只会一味往好处想、对别人宽容,但是石清的人情世故,是以精明能干、武功高强为基础,一面容情、一面要人领悟自己是在容情,这才做到使对方敬服,感到欠自己一个情。要是真的“为善不让人知”,那么就只是良善,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了。

  同样,如果根本没有本领压服人,那就没有甚么法子手下容情,教人欠下自己甚么。

  石清的人情世故不止于懂得怎么教人领情,金庸还刻意描写他的涵养、明理、不轻易发怒,更不随便激怒别人,做到力求避免争执而又不卑不亢。

  比如雪山派的耿万锺见了石清,言词十分不客气,很多过分之处,石清不是不心中有气的,但是一直按捺著不发作,最多语气有点冷淡,或者稍带一点讽刺,但也是心平气和,弄清楚了原来是自己儿子在凌霄城闯下大祸之后,更衷诚表示惭愧,不但王万仞说要烧玄素庄他一叠声同意“该烧”,甚至忍受屈辱,把自己和妻子的佩剑解下给耿万锺,向雪山派低头。石清自然也爱面子,能做到这样,当然是十分难得。

  后来寻得石中玉(其实是石破天),石清坚持要赶程把儿子押上凌霄城领罪,这并不是出于凛然大义,与郭靖要砍下郭芙一条臂膀补还对杨过之过错,不可同日而语。

  其实石清跟闵柔一般偏爱儿子,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父亲,正如他对妻子解释,那是救儿子的唯一方法。如果他们赶得上凌霄城去助雪山派对抗“赏罚二使”,万一成功,那就有希望将功抵过,求雪山派饶了儿子一命,若不成功,恶战一轮,全家丧命,那也可以洗脱了污名。抢走儿子逃走,却只是一时之计,不能彻底解决问题。为原则、为目标,个中分别十分清楚。

  石清不是圣人,也不是英雄,但有涵养、明事理、态度大方、精明能干而懂得人情世故,是现实社会的普通成年人可以力求达到的水准。

  金庸与黑社会

  一谈到《鹿鼎记》所描画的世界,我总是禁不住怨气冲天,诸多不满,其实这不大好,一来老是从自己的理想和忧虑看事物,未免过分主观,二来《鹿鼎记》的人与事,颇有可敬和值得欣赏效法的一面,拒绝表扬它的正面教材,肯定失却平衡。决定从今天起,努力从积极的一面探讨《鹿鼎记》。

  有朋友提醒我,尽避我对《鹿鼎记》诸多挑剔,但金庸小说深入民间,读者的层面极广,不是人人都持与我相同的观点的。他告诉我,比如香港的黑社会,就有不少人十分崇拜《鹿鼎记》里的陈近南,而且认为这部小说使人认识到所谓“黑社会”的来源,十分有参考价值。三合会源出反清复明的爱国组织天地会,天地会的总舵主陈近南是英雄好汉,由此可见,三合会会员并不是没有尊严戒律,一昧为非作歹的坏人。

  我一向觉得陈近南是个才能卓越的领袖人物,为人可敬,但是有个重大缺点,就是始终局限于封建愚忠,“家天下”的头脑思想。但是,站在黑社会的立场,忠、义正是最重要的品德,而陈近南把忠、义的理想发挥到淋漓尽致。他为朋友奋不顾身,对有恩于他的台湾郑家始终不负,他死于郑家不肖子孙偷袭之下,很多读者或以为不值,但从另一个角度看,他正是为“宁可人负我,不可我负人”这个基本原则牺牲,死得十分适合他的性格。

  天地会是否本港三合会的前身,殊难稽考,但是关于洪门的源流发展传说很多,《鹿鼎记》所彩的是其中某些传说,而洪门其后的发展,说法更多。一般而言,肯定是有一些关连,但经过多重变质之后,这关连可能已经意义不大。《倚天屠龙记》里,杨逍谈明教从为百姓打抱不平、爱国爱民族的组织,演变成被正派人士憎恶的“魔教”,或可引为借鉴。

  以金庸小说的一贯观点,“正”、“邪”之间原无绝对分野,有时自命“正派”的人,比邪派还要残酷卑鄙。相信金庸大多数的读者没有想过视今天的黑社会分子为天地会的“好汉”,但若黑社会真的以天地会及陈近南作为典范,果能收“邪中有正”之效,那么《鹿鼎记》就功德无量了。

  小宝自信

  金庸把韦小宝写得极够朋友,他认为这是韦小宝最大的优点。我觉得“小宝义气”渲染得太厉害了,反而更注意他另一个好处,那就是,这人绝不自卑,因此也没有极度自卑感带来的诸多毛病,比如自大、狂妄、猜忌、多疑、心胸狭窄、孤癖、偏激等等。

  韦小宝对自己的出身的态度,真是健康之极。他不觉得身为妓女的儿子,在妓院中胡混长大,有什么值得羞惭的地方。他当然明白阶级身份高低之别,他想也没想过什么“平等”、“人权”,只是他不把阶级分别当作一回事,表面上对身份高贵的大人物如皇帝、太后奉承十足,心底里他只当他们是跟他一样的凡人,阶级高贵,不过是威风一些罢了,但他韦小宝一样可以威风、有钱,甚至比他们更威风、更有钱,阶级根本阻挡不了他发财和夺得美人归,其他的,他毫不在乎。他一直没有接韦春芳出来,一直让她留在丽春院当妓女,并不是因为他自私、不孝,而是他不觉得丽春院是个“火坑”、做妓女是耻辱。做妓女,不过是为生活辛苦一点。

  不过,韦小宝也不是笨人,世俗之见他既晓得又接受是现实,他不会到处说自己的母亲是妓女,然后迫人家鄙视他或接纳他的随便态度。

  有一次,他一时诚恳起来,要对方怡剖白,但刚说到母亲在妓院生活,看到方怡面色大变,他就知道她爱不了,于是改口编了个大谎话。他当然恨方怡看不起妓女,但这种恨绝无深度,一下子就忘了。比起又要反叛世俗、又要世俗接受他的观点的杨过,韦小宝爽朗和心胸广阔得多了。

  不为出身羞愧,更加不用隐瞒自己没有学问、不识字。韦小宝随时表白自己的粗陋无文,事实上,正是因为他成功、自信,懂得利用自己的短处,令对方产生优越感,因而不会对他敌视。越是成功的人(或觉得自己成功的人),就越不避提自己卑微出身,他不靠出身、阶级、资格去争取别人尊重,他有足够自信。就功德无量了。

  第五辑 情趣篇

  黯然销魂掌

  《神雕侠侣》第三十四回,杨过以“黯然销魂掌”胜了周伯通的“大伏魔拳法”。这套掌法是杨过集他所学各家大成自创,招式名字古怪,计有:心惊肉跳、杞人忧天、无中生有、拖泥带水、徘徊空谷、废寝忘食、孤形只影、饮恨吞声、六神不安、穷途末路……等等。原来,这是他与小龙女分别之后,一直苦苦思念,百无聊赖中创成。周伯通央求杨过教他,杨过于是细细演给他看,但以周伯通那么聪明绝顶又爱学武功的人,竟然提悟不到要旨,原因原来是他领略不到掌法的感情。

  杨过向他解释说:“周老前辈,十五年前,内人和我分手,晚辈相思良苦,心有所感,方有这套掌法之创。老前辈无牵无挂,快乐逍遥,自是无法领悟其中忧心如焚的滋味。”

  这理论跟玉女素心剑的“情侣剑法”同出一辙,但又比情侣剑法神话几分。

  尤其是到后来,杨过得与小龙女重聚,便连他自己也无法发挥黯然销魂掌的威力来,好在形势转恶劣,他俩被敌人隔开,他自分必死,黯然神伤,掌法又回复威力。这是魔法不成?照金庸描述,便是像透了魔法:“杨过既和小龙女重逢,这路掌法已失却神效”——

  “神效”真是可圈可点。

  或者说,金庸这样形容武功,不过是将它和艺术创作放在一起,比方音乐、绘画,那都是心中先有强烈的感情才能以作品表达出来的。例如画家有一个时期异常低沉,这个时期所作的画也会表现低沉的调子,过一个时期,他的遭遇改变了(诸如享受到爱情的喜悦),心情快乐起来,前一个时期的画风,自然无法维持。

  我觉得这比喻并不完全贴切。杨过的“黯然销魂掌”在第一次完成时是创作,但以后每一次使用,便不是创作而是重演:像音乐演奏者演奏一个已经完成了的乐章。没有经历过创造的人那种感情,不能够充分了解作品的精神,以致演奏不够说服力,这个说法勉强可以成立;但是要说每一次演奏,必须重新置身创作时的心理环境,那却未免有点荒谬。

  何况,专业演奏家必须有专注投入的本领,难道杨过这位大行家的武功是这么“业馀”

  么?

  凌波微步

  “凌波微步,罗袜生尘”,本来是曹子健〈洛神赋〉的名句,歌颂他心目中这位洛水神仙优美的姿态,不料被金庸随手借来,变成一套轻功步法,放在《天龙八部》之中。金庸所“发明”的武功,每每是“度身订造”,特别配合主人公的身份性格;其实,他在雕塑人物之际,武功也是用来表现这个人物风格的一部分。

  段誉是个仁爱的书呆子,又生长在武功世家,对世间一流武功视同草芥,当然不能使关西大汉的虎门刀、疯魔杖那类粗豪武功,他要不就完全不懂武功,要不就是懂些最风雅温文的武功,那又有甚么合适得过“凌波微步”呢?一来,这是避开敌人攻击的步法,而不是伤人的武功,非常切合他仁爱的个性;二来,以〈洛神赋〉为神韵,这样的步法真是再风雅没有了;三来,这是“神仙姐姐”嘱他学的,当然不同父母命令,应该欣然从命。

  杨过学“美女拳法”,化娇媚为潇洒;段誉学“凌波微步”,却是化优雅为狼狈。金庸描写他紧闭双眼,一脚高、一脚低地只管照步法走,真是传神极了。

  除了凌波微步,段誉所懂的武功只有“北冥神功”和“六脉神剑”两种。

  “北冥神功”旨在取人内力,虽然神仙姐姐吩咐,但他“总觉习之有违本性”,浅尝即止。至于“六脉神剑”,那是他段氏家族不传之秘,当然十分符合他的王子身份。

  金庸爱安排种种奇特的情况,让他的小说人物修习异乎寻常的武功,例如张无忌在光明顶秘道中,为顺小昭之意学“乾坤大挪移心法”;令狐冲在思过崖为了要替风清扬打败田伯光而学“独孤九剑”。段誉学六脉神剑的情况,也是十分奇特而切合他的个性,他是坐在长辈枯荣大师身前、在他高大的身躯掩护下即场学的。当时天龙寺高僧竭力与鸠摩智对抗,以求保护这部祖传镇寺之宝六脉神剑图谱,段誉这小辈根本无从加入,他因好奇学会,结果众僧不敌,枯荣大师为免图谱落在鸠摩智手中而用内力把它焚毁,段誉反而成了唯一记得全套六路剑法的真正传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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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22 11:59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先占沙发,后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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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22 12:03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沙发被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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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22 12:03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板凳也没了,睡地板
楼下的挤门口吧,再楼下的趴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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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22 12:04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比较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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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22 12:35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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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、床、地板一般一个房间就一样。
板凳可以多个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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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22 15:3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littlexi 于 2009-8-22 12:03 PM 发表
沙发被抢

超级真皮大沙发,小希小雪一起坐,诸葛坐地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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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30 14:55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刚不可久,柔不可守,赞!!!

猛冲猛打不持久,但总是太轻,又不爽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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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30 16:26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终于看完了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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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30 17:51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有质量的水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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