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qler
发表于 2013-5-13 00:27:34
因为有上次你的那个什么“凡”坐镇守王五没有拿到 5GOLD,就有newamd这个号过来追我下hit。
还好我有截图能证明是我亲手杀的王五,否则就死了还得背上“拿人东西”的恶名。
两次你一共给过60 gold。我不缺这60GOLD,我要说的就是:
既然你已经不缺 gold的,请在 get gold from wang 前面加一个;我在这里替所有刚能打过王五的新手向你表示感谢!
sqler
发表于 2013-5-13 00:30:06
我已转给你30gold,我想大概够了。我已解释这只是个误会,纯粹触发引起,如果不是你杀王五,是别人杀,一样 ...
newamd 发表于 2013-5-12 04:20 P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至于“吸引眼球”这个说法,我不知道对哪位更合适。我所讲有图有真相。
suxxx
发表于 2013-5-13 01:06:08
原来是清水门新入门的师弟啊,楼主的郁闷可以理解,不过newamd解释了也补偿了,这事就算过了吧。
另外,楼主的标题没必要加个“清水门下”来强调吧。就比如某美国人看见中国人苏小小随地吐痰,就发个贴说“作为中国人的苏小小请不要随地吐痰”,是不是会引起中国人的不快呢?
wangyn
发表于 2013-5-13 06:47:11
回复 4# suxxx
真有
wangyn
发表于 2013-5-13 06:48:58
5GOLD引发的血案。
dmy
发表于 2013-5-13 10:12:22
我已转给你30gold,我想大概够了。我已解释这只是个误会,纯粹触发引起,如果不是你杀王五,是别人杀,一样 ...
newamd 发表于 2013-5-12 04:20 PM http://pkuxkx.com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提醒一下94,还是不要机器抢别人杀的尸体物品吧,引起pk师傅也不好救你呀!
我就很讨厌自己杀的npc被别人抢走。比如我有一次冒死杀死了一个飞贼,结果口若悬河跑过来get all了,然后到当铺销赃去了。要是我能pk过口总一定会去讨公道,估计不会有人有意见。怎奈dmy太弱了,就不了了之。
hash
发表于 2013-5-13 10:25:05
他成天在玉璧蹲着你想陷害还不轻松么{:7_278:}
nol
发表于 2013-5-13 10:52:54
珍爱生命远离黑社会
seaheart
发表于 2013-5-13 10:54:40
我很无语,啥时候给扣了一顶黑社会帽子
ftd
发表于 2013-5-13 12:59:44
躺着中枪,咋舔太坏了